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业主不能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并且电动车能否上楼还需要根据业主与物业协商规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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