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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来源:爱若养生

目录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01

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02

三、团总支工作制度03

四、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03

五、院领导值班工作制度04

六、总值班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04

七、院领导接待制度06

八、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制度07

九、行政查房制度07

十、请示报告制度08

十一、印章管理规定09

十二、保密工作制度10

十三、文制度11

十四、车辆使用管理规定13

十五、新闻发言人制度13

十六、医疗广告信息管理制度14

十七、办公室(党办、院办)工作制度15

十八、宣传股工作制度15十

九、基建办工作制度16二

十、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制度17二

十一、收发室工作制度18二

十二、急救中心管理制度19二

十三、人事调配制度20二

十四、职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21二

十五、返聘离退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23二

十六、“十二五”人才培养规划25二

十七、薪酬制度28二

十八、聘用护士补充薪酬制度31二十

九、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聘任管理制度(修订)31三

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考核、评价制度35三

十一、人才引进、使用、培养、选拔、管理制度43三

十二、成本核算与控制49三

十三、物资领用管理办法51三

十四、医院采购询价管理办法53三

十五、医疗收费价格公示查询制度55三

十六、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55三

十七、医药收费复核制度56三

十八、医院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57三十

九、财务内部控制制度61四

十、国有资产管理办法63四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72四

十二、流动资产管理办法77四

十三、负债管理制度79四

十四、收支结转(余)管理制度81四

十五、票据管理制度83四

十六、会计档案管理制度84四

十七、财务检查与监督制度84四

十八、医疗收费制度86四十

九、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87五

十、医保费用结算工作制度88五

十一、总务股工作制度88五

十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五

十三、安全生产教肓制度9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2、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贯彻落实、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指示和规定。

5、院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6、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纠正不正之风,积极配合党组织查处党员和干部的违纪案件。

7、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搞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以预防为主,及时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

8、履行监督职责,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9、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0、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

11、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及时向县纪委报告工作情况,并向干部职工进行通报。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纪委委员例会制度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并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参加人员: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院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理论;

2、讨论审批重大违纪案件的立案和调查处理;

3、集体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报告工作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向院党政、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半年和全年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各阶段的工作情况;党风党纪状况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制度纪委、监察室定期召开不同岗位的党内外群众、干部、民主党派成员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党风党纪的热点问题及其对策,分析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民主监督。

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制度纪委、监察室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理论研讨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五、工作保密制度纪检、监察干部应树立保密观念,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团总支工作制度

1、根据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团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负责布置、帮助和检查各团支部的工作。

2、坚持对全体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和主义等思想教育,深入了解和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反映青年心声,维护青年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为团员青年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氛围。

3、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团内生活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团干部的主选举、管理和使用工作,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做好接收新团员和超龄员的离团工作,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组织的发展对象,做好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医院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于熟悉、掌握医院工作特点和规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实施有效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医院领导深入科室检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及后勤保障、职工思想、服务质量等工作,听取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意见,改进工作。

2、业务院长要参加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患者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3、对于任务重、问题多的科室,应加强检查力度,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指导,推进科室业务的开展。

4、行政查房、行风查房是医院领导深入科室检查工作的重要形式,主要是检查科室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科室当前所面临的困难,对科室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5、对深入科室发现的问题和决定的事项,应责成相关部门及时执行和办理,不得推诿和延误。院领导值班工作制度

1、每周安排一名院领导担任本周值班工作。

2、负责本周内的一般行政事务和业务工作及非工作时间突发性事件、重大事件的处理,承担本周院领导接待室接待工作。

3、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督察:(1)督察本周重点工作(2)检查劳动纪律

4、院领导值班由办公室负责排班,查房情况每周一在中层干部例会上通报。总值班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医院及医院各部门发生下列重大情况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或院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请示,除紧急事项口头请示报告外,重大问题都应写出言简意赅的文字报告,报告程序如下:

1、重大医疗抢救、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灾难性事故、烧伤、中毒等情况的院内抢救;带好通讯工具,立即到现场参与急救协调,并及时通知医疗值班主任、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告医务股和值班院领导,请示处理意见,同时,根据院导指示上报卫生局总值班(若遇有不明原因的创伤,应先向110报警)。

2、重大的医疗抢救(院外):接到通知后,立即报告医务股、值班院领导,请示处理意见,并按院领导的意见处置相关事项,同时,根据医务股安排,通知医院救援队人员及时到达集结地点。

3、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医务股、院感办、值班院领导和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意见处置相关事项,通知现场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通知院感办负责人到达现场进行相关工作的处理,并按照传染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做好转诊、上报等工作,同时,根据院领导指示,上报卫生局总值班。

4、发生医疗事故、严重差错事件或医疗纠纷:立即报告值班院领导、医务股,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指示办理相关事项,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到达现场抢救、处理,并积极协助相关科室处理有关事项。

5、发生政治性重大问题或触犯法律事件或严重的违纪事件:报告保卫股、值班院领导、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6、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或贵重药品:报告医务股,并通知设备科、药剂科、值班院领导、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指示办理相关事项,同时,向保卫股及110报警。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7、重大经济损失问题:偷盗、抢劫,报告保卫股、值班院领导、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8、突发全院性停电、停水问题:应立即通知电工、水工值班人员,事件发生半小时以上仍未得到解决,应通知总务股负责人,总值班根据事态发展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值班院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在事件处理完后及时完善事件处置记录。

9、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如火灾、斗殴,应立即报告值班院领导和院长,通知保卫股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院领导接待制度为了听取广大医护人员、患者和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制定本制度。

1、接待时间为每周五上午9:0O-11:O0,实行排班制,由值班院长负责接待,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接待。

2、职工、患者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处理的当时处理,需经集体研究的,应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待院领导班子研究后,责成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办理,同时反馈。

3、监察室做好院长接待日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先后顺序,依次安排来访反映问题,并分别通知所涉及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接待;及时做好接待登记,并对接待中决定的有关事项进行督促落实。

4、对于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格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接待院长和参加人员,应尊重来访者的隐私权,为来访群众保密,否则,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院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医疗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和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和缺陷、参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2、医务股、护理部、院感办汇报医疗质量检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医务股负责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及时组织会议决策的落实。行政查房制度

1、行政查房是院领导深入临床、医技、门诊后勤等各科室,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听取意见、指导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的一项制度。

2、查房时间为每周一下午,由院长或副院长带领,办公室、医务股、护埋部、设备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监察室、总务股、保卫股等科室负责人参加。

3、由院长或副院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每次查房内容,重点检查医疗、护理、院感、门诊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行政查房要和现场办公结合起来,凡能立即解决的问题现场解决,对不能解决的,由主管部门拿出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进行研究。

5、办公室负责做好查房记录工作,并将办理情况向院办公会汇报。

6、主办科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决定事项,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决定事项所要求的内容,将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视情节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7、参加行政查房人员必须着工作服,遵守劳动纪律,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因故不能参加查房者,应向带领查房的院长请假,同时,安排科室副职或其他人员参加。请示报告制度医院及医院各部门发生重大情况时,必须及时向院领导、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除紧急事项口头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都应写出言简意赅的文字报告。

一、请示报告原则各科室在责权明确的基础上,按照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遵循院逐级请示报告制度。

二、请示报告规程

1、医院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及时向县卫生局请示、报告。

2、分管院领导向院长报告行政医疗工作,向汇报党务工作。

3、各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工作。

4、各科室工作人员向科主任、护士长请示、报告工作

三、请示事项内容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患者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注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患者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毒、麻、放射源、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

6、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7、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8、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时;

9、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时;

10、丢失重要医疗文书、机密文件和档案资料时;

11、医院重要的基建、设备等档案资料外借时;

12、其他应该让领导知道的事项。印章管理规定

1、职能科室印章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刻制后下发。业务科室公章由科室负责人向主管科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指定地点刻制。

2、院公章适用于:医院正式行文、对外联系的正式介绍信、证明信、院内重大活动的材料(如:奖状、荣誉证书等)、院级的合同、协议书等、院领导签批的文章、材料和报表等。

3、行政职能科室的公章,一般只行使本科室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联系。

4、临床医技科室的公章,只能用于在本科就诊病人的疾病诊断和证明。

5、其他业务公章,一律只有在本业务范围内有效。

6、凡不符合用印手续的一律不得用印,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盖空白介绍信。特殊用途的信文需先盖印后填写的,必须经有关院领导批准后,逐页编号,并留存备查。

7、要妥善保管好印章,一旦丢失,要及时报告院办公室,并说明情况。

8、做好用印登记工作。凡盖章时不能留下可存依据的,必须在记录本上登记签名。

9、印章启用前由办公室留印备查,原公章交由办公室统一销毁。

10、盖印必须端正、清晰,不得模糊不清。保密工作制度

1、全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保密范围严格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保密局下发的保密范围和密级等级规定处理。

3、健全保密组织,加强保密工作。

4、凡属医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摘抄、保存和销毁,都必须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5、采用电子信息等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医院秘密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事先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6、在对外交往中需要提供医院秘密事项的,应按规定的程序,事先经过上级部门批准。

7、秘密文件和资料限于在办公室阅读。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得将秘密文件、电报、资料及保密记录本等秘密物件带回宿舍或带到公共场所。

8、因工作需要,需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者,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9、做好资料文件的登记、分发、传阅及归档工作。文件每年清理一次,于次年第二季度前将全年保密文件整理归档。

10、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漏医院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医院秘密。

11、凡属秘密,按规定一定范围,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随意接触。

12、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保密工作有功人员,医院给予适当表扬和奖励。文制度为了认真做好文工作,达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的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书处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管理

1、凡给医院、(包括纪委文件)和行政业务文件,均由办公室统一收文。

2、收文应由专人负责。设收文登记簿,对收文分别进行登记编号。登记时,应按收文登记要求逐项登记,并进行初审。

3、收文登记后,由办公室主任按照文件内容进行分文,送院领导批示。阅知性公文,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呈送院领导阅示;批办性公文,根据院领导批示,再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4、根据院领导批示,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办理,做到不漏传、误传、延传。

5、承办部门或承办人接到承办文件后,应按期办理。办公室确定专入负责催办。

6、需要答复办理结果的公文,应由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7、保密文件应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单独传阅,专柜保管,明确责任。

二、发文管理

1、发文由承办部门或承办人负责拟稿,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时,从内容到文字,要把好关、文字关,使文件符合实际,符合法令。文字要简明、确切。拟稿、审稿后,可送院领导签发。

2、以或医院名义发出的文件,由、院长签发。

3、签发人应认真负责,并在文件上签署自己的姓名、日期。

4、文件发出后,文稿应打印一式三份,统一交档案室保管立卷和备用。

5、办公室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传输下行文。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

2、按照“严格管理、保证重点、增效节支、先急后缓”的原则,保证院领导公务用车和重要活动用车。原则上中层干部外出办事不予派车,公务派出4人以上的或特殊情况时需向分管理领导提出,经院长同意后,办公室根据情况安排车辆。

3、需要派车的科室(个人),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通知救护中心负责人做好安排。

4、因公出差、开会到县外,时间超过三天,距离在400公里以上的不宜带车,由医院安排好车辆接送。

5、外出长途时,车辆须由医院专职驾驶员驾驶。

6、车辆一般不用于办理私人事务,若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时,用车人按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自理。

7、临床科室申请专家会诊用车,须经医务股同意后,方可派车。新闻发言人制度为增进医患沟通,加强医院管理透明度,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本着开门办院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向公众公开群众关心的紧急特殊事件的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特制定医院新闻发言人制度。

1、医院新闻发布会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为每年六月份及十二月份第一周的星期一上午10:O0一11:0O,如遇紧急特殊事件发生可灵活安排。新闻发布会地点通常设在办公楼会议室。

2、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医院新闻发言人由医院分管医疗业务工作的副院长汪雷担任,如遇紧急特殊事件发生,新闻发言人也可由院领导临时指定。

3、医院新闻发布会所要发布的新闻稿应经院办公会或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敲定,其内容应及时、真实,做到表述准确,且不违反保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法令法规,会后应将新闻稿交院办公室存档。

4、参加医院新闻发布会的记者应遵守国家及相关规章制度,会前应填写采访申请表并向院办公室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采访提纲和提问纲要。医疗广告信息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成立医院医疗广告、信息管理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宣传、纪检、医务、护理、办公室等科室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理具体事务。

2、在电视、广播、平面和网络媒体上刊登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3、医院需在电视、广播、平面和网络媒体上刊登的医疗广告内容,由宣传股填报医疗广告宣传申报表,注明宣传目的、内容、天数、媒体种类等,经院医疗广告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请县卫生局审批,同时,报送给县工商局备案。办公室(党办、院办)工作制度办公室是在院长和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医院行政和党务等日常工作,行使综合管理的办事机构。

1、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全院的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院党的组织工作和党群干部管理工作。

2、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做好全院性各类文字稿件的撰写工作。

3、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把好、行政文件的关、文字关。

4、按照公文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日常管理工作。

5、协助院领导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收集、整理、综合分析相关信息,及时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全面的依据。

6、组织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院性重要活动及重要会议的准备、实施、总结工作。

7、按照院工作部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各项党务工作。

8、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宣传股工作制度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开展宣传工作。

2、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院规院纪。

3、坚持科会制度,传达院部工作部署,安排科室工作。个人对上一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报,接受本周工作任务。

4、保持室内整洁,负责科室内外勤务和室内清洁。

5、按照院部要求和科室计划,做好院内外宣传、摄影工作。临时性、突发性宣传工作,坚持向院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

6、经常深入临床一线,及时更新、更换统一的标牌标识,方便患者就医。

7、做好医院网站新闻动态更新和院报编辑印发工作,树立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8、做好宣传资料(含图片)收集整理工作,对重点工作、重大典型宣传资料做到永久保存。做好建设成就展览室维护管理工作。

9、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加强业务学习,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基建办工作制度

1、根据医院中、长期规划和近期工作安排,开展医院基建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2、根据医院意图对重大基建项目立项进行认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加强与设计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保证工程设计满足使用要求,体现时代性,具有超前性。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医院基本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质量规范组织基建工作,重大基建项目按国家规定实施招标。

5、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出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主体浇灌实施24小时旁站,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6、按照工程验收程序参加工程验收,对验收反映的质量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收方应有两人以上参加并签字,大型隐秘工程收方应通知审计部门参加,按照工程预、决算要求和定额标准严格预、决算审核。5万元以上工程决算应送医院审计部门核对。

7、严格科内基建资料管理。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工程竣工图、合同书、设备安装说明书等资料在工程竣工后统一整理及时归入医院综合档案室。

8、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监察、审计部门的联系,按医院规定金额的投资项目在招、议标和签定合同时请监察、审计部门参与。

9、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加强学习,掌握各项基本建设施工和材料信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0、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征求意见,团结协作,热情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后的保修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制度

1、负责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医院与上级部门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目标。

2、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定期召开计生工作会议,学习贯彻计生工作法律法规和近期的方针,开拓思路,提高计生工作管理水平。

4、按照计生相关法规,协助、指导职工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光荣证”等计生证件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

5、掌握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各类台账,定期将各类信息上报属地计生部门。

6、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做好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登记,每年开展一次生殖健康检查,做好避孕药具的登记发放工作。

7、协助属地社区对特殊人群、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进行管理。

8、每年度对新进职工进行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9、督查计划生育相关科室在医疗服务中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安徽省人口信息交流平台网报工作,及时报送医疗计生信息。

10、监督本单位严格按照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执行。收发室工作制度

1、收发室负责医院信函、报刊、包裹往来的总收发。

2、对各类办公用报纸、杂志,由办公室统一确定订阅数量和办理订阅手续,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订阅数量和自行订阅,否则,费用自理。

3、要及时准确处理来往的报纸、杂志、信件等,确保安全,防止丢失。对汇款、挂号信、快件、包裹做到分类登记,并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时,认真核对相关证件,防止出现差错。

4、严格执行收发工作保密制度和私人信件的保护制度,未经组织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阅医院公函和他人信件。可疑信件及时交办公室,由办公室鉴定处理。

5、与工作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收发室。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等全面负责。

2、急救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出现脱岗现象。

4、上班做好出车准备,待命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离科外出。

5、遵守电话、车载系统的使用规定,使之时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接受并记录调度指令,严格服从调度安排,做到令行禁止,接到调度指令后按规定时间迅速出车。

7、值班人员在接受指令后出发,完成任务返回科室,15分钟内按规定内容向救护中心报告急救情况。

8、救护车未经科主任批准,一律不得挪作他用。

9、出车人员对待患者及家属要文明礼貌,廉洁正派,热情服务。

10、驾驶员行车要坚守安全第

一、安全与速度相统一的则,遵守交通规则。

11、护士负责抢救药品、物品、仪器设备的应用、补充和维护,并遵守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药品、物品、氧气的当班使用,当班补充,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妤。

12、驾驶员负责救护车的使用、维护和保洁。护士负责车辆消毒。

13、在日常急救工作中,如有违反救护车使用制度及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者,科室将责令其书面检查,并列入医院医疗考核指标。

14、医生、护士、驾驶员值班室的卫生,每日由当天的二线班负责打扫,其他人员要自觉维护。人事调配制度

一、院内调配原则各级各类人力资源配备,原则上按照人事部门岗位设置要求及二级医院规定的标准执行。人员调配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程序办理。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调配到卫生技术岗位工作;因工作需要医生执业范围变更,需经市卫生局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后方可上岗。

二、调配程序

1、医、技人员调配,由医务股提出,会同院办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分管院长同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办理。

2、护理人员调配,由护理部提出,会同院办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分管院长同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办理。

3、行政、后勤人员调动,分别由办公室、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分管院长同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办理。

4、因工作需要,医院可直接调配人员。院内调配,由院办填写行政介绍信,调配人员接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三、人员调出

1、调出医院人员需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上报。

2、经上级卫生、人事部门批准后,由院办办理相关的调出手续。

3、调出人员正式离院前,须填写调出人员登记表,由院办通知相关科室,办理交接手续。职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国家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结合卫生系统工作特点,经院长办公会审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坚持“服从工作需要、尊重职工意愿”的原则,各部门、各科室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排班,提高效率等手段,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分期分批妥善安排好职工的年体假。

第二章假期规定

第三条凡我院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并转正定级以后,享受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依据职工参加工作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从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本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病假累计达到2个月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病假累计达到4个月的;

5、职工在年度内违纪受到院内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

第六条职工当年已享受了年休假,但又出现上述

第五条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并按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享受年休假的职工,原则上不予请事假。如确因有事需请事假的,须将请假天数与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冲抵,冲抵后超出天数仍按事假处理。

第三章休假管理

第休假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年休假5天原则上一次性集中安排,年休假10天以上原则上分段安排不得超过2次。

第九条职工休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提前一周填报请假条。普通工作人员5天假期,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业务主管部门审批;10天以上假期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分管院长审批。中层干部5天假期,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分管院长审批:10天以上假期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分管院长同意后,院长审批。科室负责人同时要在请休假审批表备注栏书面说明其离院后的科室工作临时负责人。各科室工作人员休假安排情况须同时报院办审核、备案。

第十条职工在体假前必须办理完相关工作移交手续,休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第十一条各科室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职工年休假。原则上各科室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科室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同一时间段休假分别不超过1-2人。因工作需要调整年休假时间而拒不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二条各科室要严格考勤制度,严格病事假的考勤记录,并将年休假安排纳入正常的考勤体系中。

第十三条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休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本科室管理和分配。

第十四条如遇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假的,科室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院办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兑现相关待遇。返聘离退体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为了充分发挥离退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作用,满足人民群众的卫生需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返聘条件

1、科室实际工作需要,且退休后岗位一时无人替代。

2、本人自愿,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3、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公认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返聘手续和期限

1、因科室工作需要,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科室提出返聘意见,主管职能科室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并报院办,由院办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返聘至申请科室上班。

2、聘期一般为一年。

3、返聘期满后仍需续聘的,可根据需要和有关条件,再次申报。

三、返聘人员上班时间返聘专业技术人员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70岁以上人员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返聘人员待遇

1、返聘专业技术人员,补齐退休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2、参与所在科室的奖金分配(不入科室成本)。

3、未经医院同意,科室不得擅自返聘人员的,否则,其待遇和一切相关责任由抖室承担。

五、返聘人员管理

1、返聘人员必须与医院签订返聘合同。

2、返聘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返聘工作每半年研究一次。

六、解聘

1、返聘人员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个月向科室书面申请,主管职能部门和院办签署意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解聘。

2、返聘人员连续病假六个月,或事假超过三个月的,停止返聘。

3、返聘人员未经医院批准,在外单位从事有偿技术服务,或有“三单”外流等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实,除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外,医院予以解聘。“十二五”人才培养规划要实现医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是医院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十二五”规划顺利实现的关键因素。根据卫生部中国2001-2015年卫生入力发展纲要精神,及省、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结合医院卫生人才现状和卫生事业发展趋势,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二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牢固树立人才资源为第一资源的观念,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以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为重点,逐步建设一支规模宏大、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符合不同层次需要的卫生人才队伍,为加快我院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未来的五年,是医院全面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五年,医院坚持以医疗为中心,科研、教学并重的发展方向,将医院建设成为区域医疗中心、紧急救助中心和专业人才培养中心,打造成为特色鲜明、规模适度、环境优美、服务一流、技术精湛、管理先进的全县标志性龙头医院、全市一流的二级甲等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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